各学院(所)、实验中心: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省教育厅检查组于2019年7月19日对我校科研实验室安全实地走访、查阅资料。
各学院(所)、实验中心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19)》中的检查要点开展自查自纠,围绕制度建设、日常管理、安全保障,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管理使用情况,准备支撑材料,以迎接教育厅安全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有效防止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