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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研究:《医师法》的要点、特点和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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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发表于2021年9月2日《中国人口报》

      文┃杨芳

    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医师法》),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同时废止。对比《执业医师法》可以发现,《医师法》在医师执业行为、权益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修订,修改规模大,涉及条文全,调整范围广,增设制度多。学好用好《医师法》需要从宏观、中观和微观层面准确理解其顶层理念、核心内容与基本制度,把握其要点、特点和亮点。

      《医师法》的要点

    《医师法》是新形势下推进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成果,是卫生健康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医师法》是依法涵养尊医重卫社会风气的有力举措。执业医师是人民健康的“守门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工作,采取各种措施在全社会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把依法涵养尊医重卫社会风气和全面加强医师队伍治理法治化同步推进。《医师法》第五条把中国医师节明确为法定节日,号召全社会尊重医师,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关心爱护医师,弘扬先进事迹,加强业务培训,支持开拓创新,帮助解决困难。这些措施从源头上治理,从制度上完善,多维度激励医师增强职业荣誉感,弘扬崇高职业精神,依法推动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塑造守望相助的医患共同体。

    《医师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客观要求。医疗卫生行业是道德要求和法律要求都比较高的窗口行业,德法兼修是医师队伍内涵建设的基础。为此,《医师法》突出问题意识、价值导向意识,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医师合法权益为基本立足点,及时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明确提出医师应在恪守职业道德、遵循医学伦理规范等前提下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比如,医师开展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和其他医学临床研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遵守医学伦理规范,依法通过伦理审查,取得书面知情同意;有条件地引入“终身禁止执业”制度,促进医师修医德、行仁术,怀救苦之心、做苍生大医。

    《医师法》是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结晶。医师是卫生技术人员的主体,是推进卫生健康事业进步发展最主要的因素和力量之一。医师队伍建设关系到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医师队伍建设,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并从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医师法》总结卫生健康治理的成熟做法,优化准入管理、执业管理和社会治理,不断推进医师队伍建设规范化,为医师打造公开公平公正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医师法》的特点

    《医师法》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实践特色,突出体现在它的专门性、基本性和综合性上。《医师法》从调整对象上看是一部调整医师准入管理和执业活动的专门法,从效力层级上看是从“法律”层面对医师依法执业进行顶层设计的基本法,从核心内容与基本制度上看是综合性法律规范体系。

    《医师法》是医师队伍管理法。医疗服务是特殊的高风险的医学技术服务,《医师法》对医师设定了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培养制度和保障体系,并授权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进行行政管理:一是明确医师从业资格的准入和退出制度,二是廓清执业规则和行为边界,三是明确培训、考核等长效培养制度。这部分内容属于行政管理法,大部分属于强制性规范范畴,主管部门和医师都不得违反。

    《医师法》是医师医疗服务法。卫生健康法律体系包括医疗服务法、公共卫生法、健康产品法、卫生科技法等若干个板块,其中,医疗服务法调整的是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任务是明确医方和患方在履行医疗服务合同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医师是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医师法》第三章“执业规则”的重要制度安排就是明确医师在执业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在此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医患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具有平等性、对等性和一致性,因而,尊重医师的人格尊严和执业权利是全社会成员的法律义务。

    《医师法》是医师权益保障法。《医师法》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尊医重卫”决策部署的重要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在“总则”中说明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规范医师执业行为,加强医师队伍建设,保护人民健康,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立法目的,将保障医师合法权益明确为立法宗旨之一。二是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医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医师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三是增加“保障措施”专章,用十个条文,从薪酬待遇、职业发展、表彰奖励、队伍建设、执业环境、职业安全、卫生防护、工伤保险、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等方面明确各种具体保障措施。随着社会保障事业的高质量发展,这些保障措施还会不断丰富和完善。

      《医师法》的亮点

      与《执业医师法》相比,《医师法》条文设计更加完善,制度体系更加科学,医师资格制度、执业规则体系和法律责任制度三项基本制度构成一个结构完整、内容全面的法律制度体系,实现了对医师执业全过程的法律规范,凸显时代底色、特色和亮色。

     医师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对接,完善医师执业许可制度。法律的首要任务是厘清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医师法》对医师执业资格进行了系统修订和完善。改革医师考试和注册制度,完善医师培训和考核制度,提升全科医师、专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和中医医师执业能力。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将职业道德、专业实践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重要条件。通过这些制度严把医师入口关、质量关、出口关,推动医师队伍建设从高速度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权利保护和执业行为规范并重,打造公平安全的医师执业环境。法律的使命是赋予权利和设定义务并使之公平合理。《医师法》在均衡配置医师执业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通过多项法律制度改变医师执业权利保护不充分的问题,如扩大医师执业权利范围、落实保障措施清单、细化法律保护对象、扶持基层医师和中医医师、保障医师职业安全和健康、筑牢执业安全防线。同时,在明确医师执业义务和社会责任的同时,扩大医师诊疗自主权,规范多点执业、互联网医疗、临床教学实践、医疗急救的责权利,为构建和谐互信的医患关系打造良好法治环境。

    健全治理和强化法律责任兼顾,确保事先预防和事后救济统一。法律的作用在于惩前毖后。《医师法》一方面总结医疗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成熟经验,健全治理体系,改革行政监管,加强行业自律,增强道德约束,提升治理效能。另一方面对违反执业规则的法律责任体系也进行了全方位多维度改造,重构了不同违法主体的不同法律责任,特别是医师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类型及其适用范围,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能够有效解决以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重行政管理、轻责任追究”问题,既提升医师执业尊严感、获得感、幸福感,又切实加强了医师依法行医履职和主动端正医德医风的行为自觉。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医师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未来尚需建强相应的体制机制,出台全面的释义文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辅以科学合理的配套方案,清理和《医师法》不一致不协调的法规,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将法律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作者系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beat·365(中国) - 官方网站基地研究员,安徽省法学会卫生法学副会长,安徽省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本文编辑:王尚 2531493169@qq.com

      时间:2021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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